各部门:
根据国家节假日安排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,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将2021年元旦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
元旦放假期间相关要求如下:
(一)各部门(单位)要加强常态化精准化疫情防控工作,密切关注全国高、中风险地区情况,及时做好通报工作。
(二)各部门(单位)要严格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及安全管理等工作,坚持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,全面掌握在校和离校师生员工信息。
(三)校园内生活的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院管理规定,尽量减少出校,做到学习、生活空间相对固定。确有需要出校园的,要注意个人防护、避免人群聚集。
(四)在校学生当日返回校园且不出扬州市的,向有关部门报备后,经同意后可离开校园。返回校园时凭相关证件及健康码,测温正常后进入校园,严禁将证件转借他人使用。
(五)师生员工如确需离开校园1天以上或离开扬(宁),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向部门报告去向及起止时间,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,途中须做好个人防护。在扬(宁)师生员工原则上不跨省出行。确有需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,应事先报所在部门审批同意,返扬(宁)后不得直接进入校园,须按照防控要求隔离观察。
(六)校外无关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进入校园。如确需进入校园的,须向保卫处申请,待审批通过后,校外人员现场使用微信扫描签到二维码,出示相关证件及健康码,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。
(七)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教室、食堂、宿舍、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,扎实做好师生员工生活保障工作。
(八)各相关部门要参照学院要求,加强对参与学院内后勤服务、在学院内从事经营企业员工的请假报备管理。
其他要求:
节假日期间,在原先安排的双休日、节假日总值班的基础上,各部门应严格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及安全管理等工作,直接面向学生服务的部门要把值班表报院长办公室备案。
特此通知。
院长办公室
2020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