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16号)和我院工作实际,现将2020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2020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6日(星期日)、5月9日(星期六)上班,4月26日上5月4日(星期一)的课,5月9日上5月5日(星期二)的课。
请各部门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。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上级部门和学院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。为保障学院疫情防控形势的稳定,原则上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离开校园,教职工不得离开扬州(南京),确有特殊原因的,务必履行请销假手续。
特此通知。
院长办公室
2020年4月16日